北交所围绕中小企业打造差异化交易规则,整体实行连续竞价交易模式,在涨跌幅限制、申报规则、盘中临时停牌等方面都有着区别于主板市场的专属安排,适配专精特新企业股价波动特性。集合竞价阶段分为开盘集合竞价与收盘集合竞价,开盘阶段接受投资者限价申报,集中撮合产生开盘价格,收盘则通过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确定收盘价,避免尾盘价格被短期资金操纵,保障成交价格的公允性,日常交易时间划分和沪深市场大体保持一致,方便投资者跨市场操作,申报数量也设定了基础标准,单笔申报有最低股数要求,同时允许零碎股一次性申报卖出,解决持股零散无法正常交易的问题。

涨跌幅限制是北交所交易制度里关注度较高的内容,新股上市初期不设置价格涨跌幅限制,上市次日起执行常态化涨跌幅标准,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明显高于主板,能够匹配创新型企业成长过程中股价波动较大的特点。当股票盘中价格波动触及临界数值时,会启动盘中临时停牌机制,停牌时长根据波动幅度划分不同等级,停牌期间投资者依旧可以正常申报委托,停牌结束后恢复连续竞价交易,这套机制既给市场留出情绪消化时间,又不会完全中断交易,减少流动性缺失带来的成交风险,对于习惯短线波段操作的资金来说,需要精准把握停牌节点做好委托规划。
委托申报方式分为限价申报与市价申报两类,市价申报仅在连续竞价时段可用,限价申报则贯穿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全部交易时段,北交所对市价申报设置了有效价格范围,防止投资者误报高价或者低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投资者单笔申报数量有明确规范,卖出时不足一手的零碎股份必须一次性全部申报,不能拆分多次委托,买入申报则必须按照整手数量进行申报,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也有统一规定,不同股价区间对应不一样的价位档位,精细化的价位设置提升了价格博弈的空间,也让成交定价更加细致。

大宗交易制度是北交所重要的配套交易规则,专门针对大额股份转让开设独立交易通道,不通过连续竞价系统成交,不会对盘中即时股价产生直接冲击,大宗交易有着独立的价格区间和申报时间,申报时间早于日常连续竞价,成交确认时间延后,适合机构投资者、大股东进行大额股份减持或者增持操作。参与大宗交易有门槛要求,对单笔交易数量、交易金额划定标准,只有达到额度要求才能发起委托,成交价格在当日涨跌幅范围内确定,既满足大资金的交易需求,又维持二级市场股价稳定,和场内竞价交易形成互补的交易体系。

回转交易规则执行当日买入当日不可卖出的制度,资金交收与股份过户有着固定周期,股份过户完成之后投资者才可以处置所持股份,这一规则约束了高频日内炒作行为,引导投资者以中长期视角判断企业价值。除此之外,北交所还设置了盘中临时停牌之外的风险警示机制,对于业绩波动较大、交易异常活跃的股票会进行重点监控,对异常集中申报、连续拉抬打压股价等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管控,规范市场交易秩序,整体制度设计兼顾流动性与风险防控,在放宽价格波动限制的同时,搭配多重风控措施平衡市场运行节奏。
